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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中小学教师将享受公务员待遇

作者:不详  来源:浙江日报
  发布时间:2004年11月30日 15:06  浏览:
今后我省中小学教师应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政策,所需经费由财政承担。这是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作出的规定。
今天下午,当这一消息在云和县召开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研究会年会上一公布,来自全省各地的农村中小学校长、老师们异常开心,会场顿时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政策将保证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收入稳定,教师队伍稳定了,全省孩子念好书就有保证了。
今年9月召开的全省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我省农村教育近期发展的目标: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高中段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和特殊教育。这就意味着全省所有农村孩子都将念上书念好书。而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硬件设施外,更重要的是师资。
据了解,教师享受公务员待遇的做法在我省萧山、富阳等地已先行一步。随着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省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收入稳步增长,但总体收入与公务员还有差距,并且城乡教师的收入也有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队伍稳定和素质提高。
《决定》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待遇,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逐步使其达到同等水平。
省政府要求各地紧紧围绕确保农村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15年教育、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并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等,建立对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4年11月30日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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