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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

作者: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  来源:中 国 教 育 新 闻 网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03日 15:22  浏览: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明确指出,“要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温家宝总理也曾强调,“教育公平是重要的社会公平”。教育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实现教育公平既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始终不懈的追求目标。

  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客观要求和必然反映。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是我们教育工作者肩负的神圣使命和时代责任。教育公平的原则应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民接受教育的机会要公平,适龄青少年都应当享有公平地受教育的权利,这就要求我们以更大的气魄和更大的决心来发展教育事业,科学、公平地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和愿望。二是公民受教育的过程要公平,要能够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享受到同等的优质教育资源,这就要求每一所学校都应在资源配置上体现公平的原则,使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学校优质的教育资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取得的成就是十分突出的,例如,全面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程度逐年提高,高等教育通过跨越式发展进入大众化阶段,建立健全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等,这些成就为我国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8年03月03日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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