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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的通知

作者:团委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5日 08:09  浏览:
关于开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
创意实践活动竞赛的通知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属企业、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
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的全国政协委员并参加界别联组讨论时强调,“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日报社、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决定在全省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
创建和谐社会,人民群众是主体,青年更是生力军;和谐社会的创建成果,人人都是惠及者,青年更是受益者。开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是贯彻省委和团中央要求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际举措,是认真落实团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此次活动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内容,以创意实践活动为基本途径,以报纸网络宣传为展示平台,集中全省各级团组织力量,转变作风,立足基层,努力形成自下而上、全员参与的动员方式和活动模式,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按照党的要求树立正确理想、勇于承担责任,服务广大青年学习实践、就业创业、身心和谐发展等根本需求,引导广大青年自觉把个人的成长和祖国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奋发成才,以实际行动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各地各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上报团省委。
联系人:杜作锋、凌 霄
电 话:0571-85174221
传 真:0571-85060620
E – mail:gqtzjswxcb@163.com
投递平台:toudi
博客地址:http://hexie.blog.zjol.com.cn
附件1:“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方案
附件2:“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省组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3:“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参赛申报表(个人)
附件4:“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参赛申报表(团队、组织)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日报社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二OO七年四月五日

附件1:
“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方案
一、活动原则
坚持主旋律原则,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活动的始终,引导青年在活动中坚定信念、增长才干、报效祖国。坚持主体性原则,充分发挥青年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青年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引导青年结合实际自主设计创意活动和开展实践活动,使青年在参与中领悟,在领悟中内化,在内化中提高,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坚持互动性原则,各级团组织和媒体积极搭建互动平台,推动团组织和青年、青年和媒体、青年和社会开展互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与社会影响。
二、活动时间
2007年4月至10月
三、主办和承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日报社、浙江在线新闻网站联合主办。各地可以积极申报承办大赛各个阶段省级重点工作或活动。
四、参赛对象和方式
1、参赛对象:各基层团支部(总支)、14岁-35岁的青年个人或团队。
2、参赛方式:原则上,参赛者于2007年5月30日前,登陆省组委会投递平台(toudi),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活动创意实践方案,并在深入开展实践的基础上,于2007年8月30日前,向该投递平台提交活动实践成果材料。不具备上网条件或不能上网的参赛者,则以传真或书信形式,分别在以上的两个截止时间前,向所属的地区或系统〔即:各市的县(市、区)团委,省属企业、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提交创意实践活动竞赛参赛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和活动实践成果材料。
省组委会投递平台,为各地各系统分别设置了账户和密码(另发),并对上报材料按各地各系统进行自动分类。各地各系统要积极运用省组委会投递平台,了解掌握本地本系统活动进展情况,并做好活动创意方案和活动实践成果材料的收集、筛选、推荐、典型宣传等工作。省组委会将把该投递平台上各地各系统上报材料的数量与质量,做为考评各地各系统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以及分配省级决赛名额的重要依据。
3、竞赛组织:竞赛分市、县(市、区)、系统开展,采取层层选拔、宣传展示、逐级推进的方式进行,评选出优秀创意实践活动。具体由各市、县(市、区)团委,省属企业团委,省属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分别负责本地本系统的组织实施工作。竞赛设三级赛制,初赛由各县级团组织负责,半决赛由各市级团组织负责,决赛由省组委会负责(省属企业、高校战线,初赛由各省属企业、高校负责,半决赛团省委青工部、学校部负责,决赛由省组委会负责。高职院校按组织隶属关系参加竞赛活动)。
五、优秀创意实践活动基本标准
优秀创意实践活动,不仅要在活动方案的创意上有思想,更要在活动实践上有收获。在评选中,活动的创意部分和实践部分的权重为4:6。评选的基本标准如下:
1、在创意思考上有独特的视角,在行动表达上有正确的目标,在实践体验上有切实的收获,在责任承担上有实际的作为。
2、活动创意内容翔实,导向正确,思想健康,时代特色鲜明,富有现实意义。
3、活动方式新颖,贴近青少年实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效性和较好的长效性,青少年自主参与性强。
4、团队实践要求团队名称鲜明,分工明确,方案合理,能体现团队特色;个人实践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彰显个性特点。
六、活动推进步骤
竞赛围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主题,以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重大节庆日为契机,开展各种创意实践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1、宣传动员阶段(4月至5月底):工作重点是深刻阐明构建和谐社会赋予当代青年的神圣使命和广阔舞台,引导青年深入思考“共创和谐,从我做起”这一时代课题,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创意和提交“共创和谐,从我做起”活动实践方案,力争在“五四”前后,形成宣传动员、创意提交高潮。
抓住纪念“五四”运动88周年、建团85周年、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立足基层、深入动员,以团支部(总支)为单位精心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人的和谐与社会和谐、自然和谐等内容,重点结合自身学习、生活和工作实际,认真探讨、深入思考“共创和谐,我怎么做”;同时,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引导基层青年个人和团队,通过和谐创意博客、和谐创意投递平台、媒体专栏等多种形式,表达如何从我做起投身和谐社会创建的愿望和想法,积极进行方案创意和提交。各地各系统团委要对纸质形式的创意方案和实践活动成果材料进行电子化,统一提交到省组委会投递平台本地本系统目录下,并积极运用该投递平台,做好活动创意方案和活动实践成果材料的收集、筛选、推荐、典型宣传等工作。同时,于2007年5月30日前,将本级的活动组织方案以及挑选出的优秀创意方案,上报团省委〔各团市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报团省委宣传部,省属企业、省属高校分别报团省委青工部、学校部(下同)〕。省组委会将在各地各系统上报的创意方案中,择优进行跟踪宣传报道。
省组委会将在“五四”期间举行大型报网互动直播活动,组织社会各界青年就“共创和谐,如何从我做起”的话题进行畅谈,开展现场创意竞赛,营造宣传氛围,进一步引导基层青年个人和团队明确“共创和谐,从我做起”。
2、组织实践阶段(6月初到8月下旬):工作重点是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深入思考“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和积极提交活动创意方案的基础上,引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从现在做起,积极投身实践,在实施活动创意方案中体验社会、体验和谐,力争在省十二次党代会之后,在全省各地各系统掀起实践活动的高潮。
坚持立足基层,深入动员广大青年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具体的事做起,积极投身创建和谐校园、和谐企业、和谐社区、和谐农村、和谐城市、和谐机关、和谐军营等实践活动,在亲身体验中共建和谐,共享和谐。各级团组织对基层青年个人和团队上报的创意方案,既要指导他们细化方案,制定具体推进步骤,又要为他们的实践活动提供平台和帮助,从而有效地组织引导青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省组委会将结合学习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纪念香港回归10周年和建军80周年,举行报网互动直播活动,邀请实践青年个人和团队开展互动交流;并组织浙江日报、浙江在线记者对优秀实践活动作为省级示范活动进行深入宣传报道。
3、总结表彰阶段(9月上旬到10月):工作重点是引导青年结合个人的学习、实践和工作岗位,总结上报活动实践成果和体会,认真思考自身的理想、责任和作为,进一步明确“共创和谐,从我做起”;激励广大青年按照党的要求、时代的使命,把投身和谐社会创建作为自觉行动,力争在党的十七大前后,把竞赛活动引向总结展示、评比表彰、深化认识、勇担责任的高潮。
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动员实践团队和个人,于2007年8月30日前上报活动实践成果材料,并分阶段以多种形式开展层层选拔、宣传展示活动,对本级优秀实践活动进行表彰和深化跟踪服务,同时将评选活动及有关材料及时上报上级团组织。县级团组织于9月中旬前,将初赛结果上报市级团组织;团省委青工部、学校部,各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于9月下旬前,将半决赛结果上报省组委会。整个过程中,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采取各种形式和手段,引导青年在实践中领悟和内化,明确自身在“共创和谐,从我做起”中的使命和任务,始终胸怀理想、勇担责任。
结合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省组委会将选拔优秀实践青年个人和团队开展“精彩100秒”公开答辩(包括方案陈述、成果展示、责任理解),组织大众评审、专家和网民进行评选,决选出省级优秀实践活动,并对其开展跟踪服务。在此基础上,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举办优秀创意实践活动展示表彰活动,并请专家、大众评审、网民进行点评,明确当代青年“共创和谐,从我做起”的共同理想和责任。活动后期,省组委会将对优秀创意实践活动和专家点评结集成册出版,为新形势下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提供案例和指导。
七、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把开展“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作为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里将成立活动组委会,各地各系统也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制定具体推进计划,开展指导工作。各团市、县(市、区)委分管书记要协调学校、青工、青农等各条战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好此次竞赛活动。各地各系统的组织机构具体名单、联系方式及推进计划于4月20日前上报团省委。省组委会将不定期编发专题工作信息简报,动态通报省组委会和各地各系统的工作推进情况。团省委将对各地各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评选优秀活动组织奖、省青少年思想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并作为团省委2007年度各类先进评比的重要依据。
2、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在全面广泛组织动员的基础上,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属企业、高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军区、省武警总队政治部组织处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抓好示范,确保基层团支部(总支)参与比例不少于各地各系统2006年组织年报数的30%,并各确定10-20家重点参与单位。要认真抓好抓实重点参与单位的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和活动创意方案的及时提交和实践开展。重点参与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于4月23日前上报团省委。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级各类网站、电视台、电台、报刊和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体平台,加强整体策划,有序开展调查走访、话题讨论、配套活动、典型挖掘、成果展示等工作,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各团属网站、青少年宫、青少年教育基地、青年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和各级团校要发挥各自优势,整合教育资源,结合实际开展相应工作,在活动的组织实施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2:
“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
省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鲁 俊、杨大进
副 主 任:冯卫民、徐 旭、陈建华
成 员:李 杲、周咏南、周天晓、施 扬、陈永峥、朱巧湘、陈 重、章 丰、卢旺忠、俞 能、张旭明、李 谙、王尧祥、劳虓虓、许向前、韩 璐、王德好、童红兵、曹漪洁
办公室主任:李 杲(兼)、李 谙(兼)
办公室成员:俞科军、顾 艳、张 坚、杜作锋、袁 蕾、陈永霖、凌 霄、侯踊跃、施晓辉、柴 鸿
附件3:
“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
参赛申报表(个人)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
面貌
所属地区
或系统
单位及职务
电 话
手 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方案(主要包括:方案名称、创意内容、方案亮点、实现途径、推进步骤、预期效果等)
可另附页
注:“所属地区或系统”这栏,“系统”是指省属企业、省属高校、省直机关、省军区、省武警总队,隶属于这些系统的参赛者,需填写相应的名称。
附件4:
“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竞赛
参赛申报表(团队、组织)
团队或组织
名称
人数
负责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
面貌
所属地区
或系统
单位及职务
电 话
手 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共创和谐,从我做起”创意实践活动方案(主要包括:方案名称、创意内容、方案亮点、参与群体及人数、实现途径、推进步骤、预期效果等)
可另附页
注:“所属地区或系统”这栏,“系统”是指省属企业、省属高校、省直机关、省军区、省武警总队,隶属于这些系统的参赛团队(组织),需填写相应的名称。
主题词:共创和谐 创意实践活动 竞赛 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团中央办公厅、团中央宣传部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 2007年4月5日印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7年04月25日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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