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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团委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5日 08:12  浏览:
关于组织开展2007年浙江省第十届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市团委、教育局、科协,各高等院校:
为了大力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更好地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发挥“挑战杯”竞赛的育人作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科协、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2007年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目前,2007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和组织委员会已经成立,筹备工作正顺利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协、浙江省学联
三、承办单位
浙江理工大学
四、参赛对象
在2007年7月1日前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非在职的各类高等院校中国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
五、竞赛方式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等)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六、评审机构
竞赛设2007年浙江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提名聘请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及评审委员若干名。
七、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校内竞赛、省级比赛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1月下旬—3月)。各高校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建立本校竞赛的组委会、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同时,积极寻求有关部门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各高校竞赛阶段(3月—4月下旬)。各高校举行本校预赛并准备作品参加全省竞赛。
3、全省决赛阶段(4月下旬—6月中旬)。组委会将在4月下旬—5月举行复赛,6月上中旬组织终审决赛。
4、总结表彰阶段(6月)。省级竞赛组委会将评选表彰浙江省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生科技作品赛获奖项目和团体,并在此基础上选定作品上报全国竞赛组委会。
八、法律申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九、注意事项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作品申报表附后)。
2、本次竞赛由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海洋学院、浙江林学院、温州医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浙江科技学院、嘉兴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江树人大学等高校共同发起,由浙江理工大学承办。浙江大学申报作品不超过70件,属于其他发起高校每个学校申报作品不超过25件,其它高校每个学校申报作品不超过15件,请各高校于4月30日前将本校选送参赛作品(一式三份)、作品汇总表及申报书统一报送至竞赛组委会秘书处,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浙江理工大学,并另将一份作品汇总表、参赛作品及申报书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作品汇总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3、发起高校交参赛费500元,其他高校交参赛费300元。每件参赛作品须交50元评审费。请各高校把参赛费、评审费在2007年4月25日前汇入浙江理工大学,户名:浙江理工大学,帐号:120202620901440096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汇款时请注明:2007年浙江省“挑战杯”竞赛参赛费及评审费。
4、竞赛设特、一、二、三等奖,公开答辩“最佳创意奖”、公开答辩“最佳表现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最佳进步奖、优秀指导教师奖。
请需要申报优秀组织奖的高校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含文字版与电子版)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5、本次竞赛参加答辩人数为1—2人,获奖证书上填写人数不得超过6人。最终答辩人员名单、获奖证书填写名单请高校于5月30日前书面提交竞赛委员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并不得作任何更改。
6、2007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官方网站:。竞赛有关信息及文件下载均请访问此网站。
7、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请各参赛高校于2007年4月20日前确定一名联系人,并将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2007zstu@163.com
8、本次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团委(学生活动中心302室),邮编:310018,联系人:罗里顺,联系电话(传真):0571—86843123,13989810608,电子信箱:2007zstu@163.com;或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联系人:王炜,何希琼,联系电话:0571—85174175,传真:0571—85150800,电子信箱:zjtzb2007@163.com。
附件: 《挑战杯》通知.doc(内含以下内容)
1.2007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领导小组名单
2.2007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名单
3.2007年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浙江省学生联合会
二OO七年四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7年04月25日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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