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获悉,在以往国家高职“示范校”、“骨干校”和省“示范校”基础上,浙江决定新遴选支持一批高职院校开展改革创新和项目建设。
2016年~2020年,浙江除拟升本的普通高专和未“摘筹”的高职院校外,原则上省内所有的高职院校均可通过竞争参与建设计划,一次性遴选认定“优质高职院校”20所,其中高职教育重点建设院校5所。
浙江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表示,对重点建设高职校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建设机制,建设中期、期满将分别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和终期验收,检查评估不合格的将中止建设计划并取消建设资格,以引导不同办学类型、不同隶属关系的高职院校科学定位、错位发展、办出特色和水平。
在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中,浙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试点和创新创业教育,应用第三方评价建立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的内部保障体系。
目前,浙江省正在完善教师行业企业“访问工程师”培养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师资赴国(境)外培训,推进与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提高“双师双能”专业教师比例。
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表示,要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教育资源,积极参与制定职业教育国际标准,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选择类型相同、专业相近的国(境)外高水平院校联合开发课程,共建专业、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建立教师交流、学生交换、学分互认等合作关系。
浙江重点建设高职院校的目标是,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配合“走出去”企业面向所在国员工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和学历职业教育,吸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生来浙江留学,为沿线国家培养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鼓励跨出国门去办学,打造具有较大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的高职教育“名校”。
浙江省财政厅表示,各有关学校主管行业和部门、地方政府应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各校要加大经费投入,根据建设内容足额安排经费预算,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实现。列入重点建设的高职院校要实施中期建设评估考核,优胜劣汰,对考核实绩不佳的高职院校予以淘汰,空缺出的名额以适当方式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