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官网消息,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要求各高校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本月31日前须向社会发布高校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
依据通知,各高校要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做好动态更新,特别要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知提到要及时公开校办企业财务信息和受捐赠财产使用管理信息。招生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通知要求高校编写《年度报告》时,要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和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介绍,以此反映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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