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0日从教育部获悉,我国将在试点地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考试作为检测学生完成初中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
针对“唯分数”“机械记忆”“加分项目不合理”等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表现突出的问题,教育部9月2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在试点地区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意见明确,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说:“上高中不仅看学业成绩,还要看学生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查,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在考试内容上,强调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郑富芝说。
此外,在成绩表达上,意见要求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重申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的要求,避免学生分分必争、过度竞争。
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录取计分科目构成、关注个体差异、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语文、数学、外语统一作为考试科目。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由试点地区确定其他纳入录取的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和增加学生负担。”郑富芝说,除此之外,要求将体育科目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级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意见强调,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据了解,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确定由各地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决定,试点地区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之外的其他地区,可以继续按照现行的招生录取方式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