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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07日 00:00  浏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通过重点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示范院校),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200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11月07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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