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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 职业资格证:双证融通如何才能行得通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3日 08:15  浏览: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委规定,部分重点职业院校的主体专业,经相关部门认定,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然而,在现实推行中,却遇到了难题——

“双证融通”:如何才能行得通?

一所中职学校在短短几年间从在校生仅千余人发展到万人规模、挂牌基地的企业有60多家、直接接受学生实习的企业500多家,是什么样的机制这样富有实效?“我们花了很大精力把职业技能的模块渗透到教学当中,推进‘双证融通’。”上海市医药学校校长陆国民一语道破其中的奥秘。所谓双证,一是毕业证书,一是职业资格证书,二者之间能否互通互认,如何相互转换?近年来职业教育界一直在积极探索,其间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持证上岗,说来容易做来难?

在《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中,国家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了法律依据,2004年《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又特别指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及少数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主体专业,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然而,在实际推行中,职业教育界人士却普遍感慨“尝遍了酸甜苦辣”。

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纪晓峰说,纺织行业目前有40多个工种有劳动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但企业招聘时却很少会考虑对方是否有证,他们更习惯于让应聘者直接上机操作,现场考查他们的技能水平。

上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目前职业资格证所处的尴尬境地。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尽管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倡“持证优先”,并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要求必须“持证上岗”,但实际执行的状况并不如人意。

“我们学校的医药类专业有七八个工种,但有就业准入要求的只有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购销员、中药调剂员3个工种,即便是这几个工种,也有一些药房只图工资低,根本不按证招聘,这对我们推行职业资格证制度造成了一定障碍。”陆国民并不讳言其中的难处。

对医药、电力、煤矿这些特种行业来说,不持证上岗意味着严重的安全隐患,特别是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频发,新疆阜康、辽宁孙家湾、陕西铜川等煤矿接二连三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劳动者素质低,持证上岗执行得不彻底。

就业准入为何没能得到严格执行,原因是多方面的。长期在职业学校负责学生就业工作的刘老师对记者说,实行就业准入意味着企业要给持证者支付相对较高水平的薪酬,如此一来就提高了用人成本,有些企业看不到人员素质提高带来的长期效益,只从眼前利益出发,使用廉价劳动力。

职业资格标准滞后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职业资格证的鉴定内容是根据职业标准确定的,截至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104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人事部有50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其中劳动部门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就业准入的职业有87个;而根据199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我国的职业划分为1838个职业,2005年增补本又收录了77个新职业,共计近2000种职业。虽说近几年有关部门不时发布新的职业标准,但其数量相较于当前职业的总数、职业学校实际开设的专业门类,仍距离甚远。

此外,地域差别对职业资格证制度的实行也有相当影响。统计显示,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企业对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认可程度更高。2002年苏州工业园区的2万余名一线工人中,持有“双证”的技校毕业生、职高毕业生约占50%。青岛46万技术工人中,获中、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占67.61%,获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及技师证书的占8.26%。持“双证”的职工队伍技能过硬,缩短了企业的培养周期,提高了生产效率。而在西部的一些乡镇,这样的持证比例简直不可想象。

证出多门,名目繁杂谁之过?

在推行“双证融通”中,“证出多门”一直困扰着职业院校。一个旅游类的职校学生要考几种职业资格证?南方某职高学生除了市教委颁发的外语类和计算机操作类通用技能证书外,还有市劳动局颁发的办公自动化证书、餐饮服务中级证,市旅游局颁发的饭店情景英语、饭店情景日语、法律道德礼仪等七八种之多。

媒体曾经热炒过一个盲目考证的典型案例,一名“优秀”的职业学校学生毕业拿到学历文凭时,他手里竟同时有16张职业资格证。某商贸职业学校校长对记者说,这种情况并非个案,他进一步解释说,当地教委按照教育教学的要求制定的证书必须要考,劳动局颁发的证书覆盖面较广,学生也应拿到,另外,各个行业自己制定的证书,企业招聘时比较管用,更是不能错过。这样算下来,每个职校的学生拥有的职业资格证少则三四张、多则八九张就不足为奇了。

对于职业证书的制定和发放方面,行业协会也有话要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宋凯告诉记者,该行业的职业资格证全是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其中有二三十个属于通用工种,如电工、焊工等,各个行业通用,由劳动部门制定比较合理,但有一百多个行业特有工种,其职业标准大都是由行业代为制定的,也只能由劳动部门颁发,这就不如行业自己掌握的好。而物流行业则不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培训部靖安奇说,该行业自己能颁发物流师的资格证,为了保证其含金量,考核非常严格,数千人参加考试每次只有几百人能通过。“证书不在于是哪个部门发的,只要能在就业时证明自己技能合格,至少不比别人差就行。”上海商学院信息管理专业小赵的说法代表了大多数职业学生的想法。

造成社会上证书种类繁多的情况,除了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地方、产业、技术岗位要求多样性以外,据记者了解,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受经济利益驱动,由于职业资格鉴定可以收费,一些部门或行业纷纷举行证书培训和考核,导致证出多门、花样繁多,使得学生、家长甚至是职业学校都无所适从。

另外,由于监管措施不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还听到:个别地方在收取培训费后,不进行培训和鉴定,直接向学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更有企业反映,他们向应聘者提出需要某种证书,他们第二天就能拿来,仔细一看,发证日期就是当天,据说只要花60元就能在培训点买到。日前公布的北京市政协对职教进行的调研报告中也指出,现在职业资格证制度尚未成为企业用人的根本依据,正是因为滥发证书、花钱买证、职业培训考试走过场等现象普遍存在,大大降低了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这也冲击了职校的人才培养工作。

 双证融通,走出破题的迷局?

为了培养“双证”技术人才,各地职业院校近年来在调整专业设置、改革课程体系、构筑“双师型”教师队伍、增加教学投入等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有的地区还建立了以劳动部门为主体、教育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合作的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从软件和硬件两方面夯实基础。

当前上海可说是走在推进“双证融通”的前列,针对专业教学与职业资格培训脱节的问题,近日上海市公布了中等职业教育首批12个专业的教学标准,确定有71种各类职业资格证书与之对应,其中涉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有52种,涉及国家质监总局、商务部、交通部、市财政局、市旅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19种,基本涵盖了全市经济发展中量大面广的专业和一些新兴行业中的专业。

为了让学生通过取得“双证”而受益,上海市各职业学校进行了尝试和探索。上海市商学院副院长冯伟国说,学校不仅积极参与到国家的职业标准制定当中,而且还将国际上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引进来,保证学生拿到的“双证”是高含金量的。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校长曹跟林则认准一个道理:对中职学生来说,岗位技能比文化学习更重要,学校一定要强化技能教学,保证输送出去的学生个个有真才实学,才能得到市场认可。

在教育部门与劳动部门等通力合作的过程中,上海市还取得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那就是推动了职业标准的调整和开发。例如,学校提出制冷工当中缺少低温物流的内容,会影响实际应用,目前劳动部门已据此在考核项目中增加了3个相关模块;在信息技术基础考核中,劳动部门也吸取了学校的理念,按学校课程调整培训大纲和考核办法,还向社会推广教育部门的学历教材。

此外,苏州、广州等市在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践中提出了“1+X”的鉴定新模式,“1+X”中的“1”代表国家职业标准的鉴定内容,“X”是指在国家职业标准基础上,由行业专家、企业、高等院校、雇主老板等组成专家队伍依照不同职业的特点进行补充和增加。

尽管目前职业教育在推进“双证融通”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有不少问题值得探讨。天津工程师范学院职教管理系教授杨金梅指出,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之间还缺乏有机的衔接,目前表现在一是学校教育方面,职业学校多是采用“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培养方式,即在取得学业毕业证书的基础上,通过训练技能与考核获得某种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还是分立的。二是在制度方面,学生的技能鉴定不能与学校的教学考核结合起来,使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三是在教育体制方面,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不能互通,不能使各类教育形成真正的“立交桥”。

对此,专家建议,目前应尽快制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面的法律,把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升到专项立法的层面,纳入法制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专项立法应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性质、内涵、就业准入、职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互通互认、激励措施、责任追究、实施证书制度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费来源等重要内容。今后,还要对“双证”的有机融通、衔接与转换作进一步研究和实验,对职业资格标准开发体系作深入的研究。从我国的现状看,实现“双证融通”除需要学校内部的改革和探索,更需要对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整,需要探索一条实现相互沟通的途径和方法,制定具体实现沟通的制度和政策,建立相应的评价标准体系,以及在实际工作中能予以有效认定的机构和机制。(记者 刘琴 张玉文)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11月13日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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