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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未有的投入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5日 09:36  浏览:
在2006年11月13日召开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视频会议上,教育部部长周济反复强调即将启动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的确,从资金投入来看,“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如此大规模的建设与发展,在我国还是第一次,用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赵路的话说:“中央财政如此大的在高职教育上的投入,前所未有。”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采取地方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立项、年度绩效考核、分期安排经费的方式,按照预审申报、评审立项、验收挂牌的操作程序,分年度、分步骤实施。中央财政对人选的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教育部和财政部两个部对项目进行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
“绩效考核”是这一计划的亮点,对此,赵路说:“绩效考评是政府公共支出管理的一项措施,简单来说,它是一种面向结果的管理办法。申报一个项目,要有这个项目的目标,比如一所学校要申报示范校,你的目标是什么、你的办学基础条件、课程改革、师资培训、教学质量等都要有要求和目标。你在申领经费的时候,要详细列明、解释你的各个目标。同样的道理,在你这个项目执行过程期间,和项目完成的时候,政府要比照你当初设定的目标对你完成结果进行考核,就是你这个结果能不能对上你这个目标,这就是绩效考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个项目要实行绩效考核目标,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就算是到中期了,也要终止立项和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设立专项资金,这在历史上也是第一
次。为了使这第一次的专项资金能够管好、用好,使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学校建设好,资金管理和使用非常重要。财政部和教育部将很快制订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这笔钱的申报、审批程序、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管理监督办法等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
虽然此番中央财政在5年内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但是,这一计划也明确指出,计划的实施要以地方投入为主,积极吸纳社会企业的资金,中央财政是要起引导和推广的作用。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示范院校改善教学试验实训条件,兼顾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课程体系改革,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等。而与此同时,地方财政要对示范院校基本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进行重点支持,并逐年提高示范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到“十一五”末,保证示范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吴启迪副部长说,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政策,适当降低示范院校的收费标准;督促示范院校的举办方筹措经费,满足示范院校的教学实训基础设施基本建设、“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和课程建设等建设内容的需要。同时,各地还要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和院校的积极性,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多渠道筹措经费,保证地方资金的足额到位。
“这一计划不提倡‘躺在财政身上’。”赵路说,“这一计划的精神,就是地方投入为主,中央引导带动,多方共同投入。”
对于地方财政在这一计划中的作为,吴启迪表示比较乐观,她说:“到目前为止,全国那么多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召开了职业教育会议,就是说各地政府都非常重视职业教育,都建立了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有些地方的政府甚至讲‘抓经济就是抓职业教育,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
据了解,对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投入只是我国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一个方面,“十一五”期间我国还将投3.25亿元左右的专项资金进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的建设,另外,2006年中央财政专门安排了8亿元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家庭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助学金,也就是说,在“十一五”期间至少安排40亿元。还有由国家发改委支持的建设1000所示范性中职院校和兴办县级职教中心,以及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等项目。这样,5年内,我国中央级财政在职业教育上的资金安排将超过140亿元。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7年04月25日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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