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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正在推进的“高职211工程

作者:《职业技术教育》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4日 14:47  浏览:
“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通过重点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带动全国高职院校深化改革,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国家启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对促进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目前经各地推荐和专家评审,已有两批共 70所高职院校被确定为国家立项建设单位。
一年进程
2006年11月3日,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性院校建设,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11月13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召开视频会,向新闻界介绍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提出,在“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至少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该建设计划。中央财政如此大的在高职教育上的投入,前所未有。12月8日,财政部、教育部正式批准28所高职院校为第一批立项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12月 11~13日,教育部高教司、财务司和财政部教科文司联合在北京举行了“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方案研讨会”,28所建设院校的院校长及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进入2007年以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逐步细化。2月份,教育部高教司、财务司和财政部教科文司着手筹建建设项目办公室,负责系统指导各
建设院校的建设工作,指导运行过程的绩效评价和监控管理,旨在形成一个相互沟通、经验共享、资源共享、过程自律的交流平台,并正式筹建项目建设运行监测中心。该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对各建设院校的发展动态进行实时跟踪,具体通过若干观测点进行信息采集和监测,并分别提出详细的分析报告。
与此同时,运行绩效与监控信息分析项目启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运行绩效与监控信息分析项目持续时间初步确定为5年,将于2011年基本完成。项目将以“十一五”期间相继立项的100所建设院校为基点,围绕其整体发展情况建立信息采集与绩效监控分析系统,对建设院校的计划实施情况作出全面的信息数据系统跟踪及监控分析,以确保建设计划实施的效益。项目计划启动第一批28所建设院校的网站观测,发布“网站观测简报”,对建设院校规范公共信息发布起到了重要引导作用。
6月13日,教育部高教司发出《关于开展“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度立项建设院校建设进展调查的通知》。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地方财政、院校举办方的专项资金分别到位数量和到位时间,院校自筹专项资金到位数量和到位时间,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对院校项目实施的支持举措,项目院校举办方对项目实施的管理等具体情况提出调研要求。
7月4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强调建设计划要以提高高等职业院校办学质量为目标,以推进改革和实现优质资源共享为手段,支持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的100所高等职业院校(简称项目院校)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发挥项目院校的示范作用,带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建设计划实行中央、地方(包括项目院校举办方)和项目院校分级管理的方式,以院校管理为基础,地方管理为主。建设计划专项资金由中央、地方和项目院校共同承担,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9月23日,教育部、财政部公示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2007年度拟立项建设院校名单。10月 13日,教育部、财政部发出《关于确定 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正式确定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42所院校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2007年度立项建设院校。
不难看出,一年时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计划正在实施的轨道上有条不紊地推进。
如何示范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树超研究员认为,就第一批立项建设的28所示范性高职院校而言,基本具备了这样三个共性的特点:一是院校长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领导能力,二是学校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办学模式,三是学校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并在区域合作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特色。
国家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的目的是期望通过促进这些院校的发展,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并最终带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乃至各类职业教育的全面发展。
教育部周济部长多次强调,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绝不仅仅是投资建设的示范,更应该是发展的示范;要做以服务为宗旨的示范,做以就业为导向的示范,做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示范。
为了更好发挥示范效应,各项目学校普遍将建设重点放在人才培养上,对学校管理理念、办学方式、培养目标等进行了一系列的内省式改革和完善。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将建设先进的实训基地作为办出高职特色的突破口,目前学院已建成了现代化的实践教学基地“工业中心”。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拥有218台各类加工机床的机械实训中心以及有24台各类数控机床的数控技术中心。无锡职院还结
合“工业中心”建设,设计、制造了反映先进制造技术的产教结合型FMS(柔性制造系统)一期工程,该项目通过了江苏省科技厅的技术鉴定,具有国内领先的技术水平。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平顶山煤业集团和平顶山地区经济结构设置专业,依据岗位群要求开设课程,探索具有特色的“零学费订单培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与平顶山煤业集团签订订单协议的在校生人数达2600余人,其中“零学费培养”180人,由企业承担全部学费260万元,既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又提高了人才培养的质量。
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与新疆、贵州、云南等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制定了长期的援助合作办学计划,还承担了交流培训;仪器设备支援、学生合作交流培训等任务,促进了东西部合作办学。
凡此种种,示范性高职院校都在努力构建自身的办学特色与示范之处。不少院校的院校长深有感触地说,原来以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评”出来的,就像水平评估那样,在优秀的基础上评出示范来,现在才真正理解示范院校是“建”出来的。进入示范建设院校的行列,仅仅就是得到了一张进入竞技场的“入场券”,真正的比赛才刚刚开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在示范性院校建设过程中提出的目标是,形成项目化课程体系改革的示范,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示范,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示范,构建服务型教育的示范,学校管理体制创新的示范。
由于拥有独特的办学特色和良好的办学模式,这些示范性建设院校普遍取得了显著的办学成效。以第一批立项建设的28所高职院校为例,突出反映在5个方面:一是具有良好的社会认可度,招生规模大都在2000人以上;二是毕业生一次就业率高,全部在91%1)2上,其中19个院校超过95%;三是初步形成了具有“双师”结构特征的专业教师队伍,28所院校的专业教师队伍中,平均外聘教师比例已经超过23%,其中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的兼职教师比例已经超过了42%;四是半年以上顶岗实习学生占应届毕业生的比例高,其中18所院校已经达到或超过70%;五是学生获取“双证书”的比例高,其中24所院校的“双证书”获取率超过80%,如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获取高级工证书的比例已经超过了 30%。
实施高职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这一举措意义重大,如同在本科院校建设“211工程”一样,必将产生一系列重大效应,对加快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身兼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王纪安教授认为,这种效应已在短期内显现并将持续存在。
一是促进效应。当前,高职高专教育已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在大众化的高等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的贡献明显突出,老百姓的关注度不断升高。特别是高职教育如何实现充分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更是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与教育公平和社会进步、和谐发展直接相关。通过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必将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更好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是提升效应。可以有效强化我国高等职业院校的内涵建设,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是引领效应。可以引领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整体加快发展,实现构建中国特色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目标。
四是驱动效应。可以提供一种强大的驱动力,集中财力和优质资源,调动各级政府、社会和高职院校的积极性,加快高职教育发展。
五是品牌效应。可以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在国际上提升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的影响力。通过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在全社会形成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院校的“示范效应”,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正面影响力和强大竞争力,形成中国职业教育的领先团队和特色模式,参与国际竞争,树立中国品牌。
应该说,第一批立项建设的28所高职院校已经起到了标杆作用,第二批 42所已立项建设的学校自然会顺势而上。
继续完善与期待
自2006年底在全国1147所高职院校范围内启动“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以来,已有70所高职院校被评为示范校,占全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总数的6%。2008年还将有30所高职院校进人建设计划。
目前,我国高职正处在高速发展的时期,但是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不能忽视。一是在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高职院校的办学条件未能及时跟上规模超常扩张的需要,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二是高职教育的育人模式、投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师资队伍尤其是有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尽管高职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仍落后于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与教育部门有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到50%”的合格要求对照,仍存在较大差距。
高职示范性院校应在解决上述三个问题方面作出示范,为其他院校提供有益经验。
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专家、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顾问俞克新研究员认为,高职示范校的创建,并不只是投入资金购买一些先进设备,引进一部分高职称的教师就可以成功的,它需要对高职教育中最难解决而又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创新性的研究和实践。
示范性院校建设不只是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俞克新认为,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需要颠覆性的改革。其一,高职的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必须要按工作过程的要求进行设计,变学科性的课程体系为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其二,需要教师弄清楚应该为学生提供哪些知识和能力,以及用什么载体和方法去培养这些能力,传授这些知识。其三,高职的课程体系应该由培养专业核心能力的实践课程(包含相关的专业知识)、培养专业需要的经过整合的专业基础课,以及进行大幅度改革的通识课程组成。
作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评审专家,马树超研究员建议,完善高职的投入机制需要实行开放式办学,即主要通过市场化运作办校、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管校、开展多种校企合作模式立校。高职院校在缺少财政拨款的情况下,应按市场法则经营学校,如通过银行贷款和承建单位垫资等方式,建起设施配套齐全的新校区;通过股份制合作办学等多方筹资还贷;利用学院与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争取国内外知名企业的投资合作,走多元投资合作办学之路。在管理方面,高职院校应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以顾客(客户)观念建立学生为服务终端的服务链体系,变“传道、授业、解惑”为服务于学生学习知识、增长能力、完善人格,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为适应不同岗位职业能力的需要,学校可开展形式多样的校企合作培养模式,如校企股份制合作培养模式、校内教学生产经营一体化培养模式、校外生产性实习培养模式等,使办学特色鲜明,并进而提升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构建起服务型的教育体系,增强高职院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也是大家所关注的。教育部、财政部要求示范性高职院校要积极为社会提供技术开发与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以及转移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对口支援与交流,主动为区域内职业院校培训师资,促进地区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
供职首批立项建设单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贺修炎副研究员认为,服务型教育体系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服务问题。示范性院校不仅要为社会输送更多合格的毕业生,还要根据社会、企业、农村劳动力转移等的需要,积极承担起非学历短期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任务。他认为,示范性院校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实际需要的应用技术研究与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等科技服务,积极面向本区域和中西部高职院校开展对口帮扶,或将带动整个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8年01月14日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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