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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党院办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1日 11:10  浏览: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5)9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常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政策性问题
(一)关于学历要求: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系列职务评审规定的标准,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合格学历。

(二)青年教师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取得硕士学位或学完四门研究生主要课程并取得《研究生主要课程结业证书》。在职学习修完研究生4-6门主干课的,需由所在进修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成绩证明。

(三)对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再取得晋升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规定学历者,在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任低一级职务时间允许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相加。但取得学历后的任职时间在晋升高级职务时,必须满三年以上;晋升中级职务时,必须满二年以上。

(四)关于时间界限:2005评审工作中,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任职年限时间均截止到2005年底。20058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者不属于申报范围。

(五)关于破格申报、年度考核、学生工作、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

1、破格申报:高校教师中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教学科研成绩特别突出者,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标准(试行)》规定的破格条件从严掌握。一般不允许学历和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

2、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人员,近三年以来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或任职期满考核为“优秀”。

3、学生工作:任现职以来在本校从事满一年学生工作方可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

4、外语和计算机等基本条件: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作为申报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具体要求为:

申报中级职务者:获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C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浙江省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新三级)合格证书或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 (Win95/98 & Internet)(新二级)合格证书

申报副高级职务者:获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浙江省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新三级)合格证书或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 (Win95/98 & Internet)(新二级)合格证书

3申报正高级职务者:获得国家组织的职称外语A级考试合格证书和浙江省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新三级)合格证书或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 (Win95/98 & Internet)(新二级)合格证书

2004年以前(2004)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 (Win95/98 & Internet)(新二级证书),有效期统一截止到2005年底。

5、外语和计算机等免试规定(详见网上文件,可参考浙职改办[1997]6号及浙人专[2002]225号)文件):

(1) 外语免试条件:参加过国家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并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回国三年之内;取得博士学位;取得硕士学位,初定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计算机免试条件:计算机专业毕业;45周岁以上人员。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 参评个人报送的材料:

1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务的《任职资格申报(评定)表》(一式两份);

2 学历资历证明:毕业(结业、肄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合格证书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下同)。

3、主要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有关业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主持或参与课题、项目的证明材料(立项书、合同书等);

4、论文、著作等原刊()。提供的论文应为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

5、其它:荣誉证书、学术(衔)称号及其它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6、参加各种进修、培训的证明材料。

(二)论文、论著、科研成果和表彰奖励等材料的要求
1.
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
2.
教学、科研、技术成果必须是通过鉴定、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通过规模生产已经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所有科研项目需注明立项号。
3.
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或政府相应的职能部门。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拟聘职务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三)关于论文、论著等材料专家送审、鉴定的要求

1、送审论文、论著的要求:送审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必须是本专业的代表作;应是本人在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实践中经过深入研究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和创新意义,对深化教学改革和管理改革,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水平确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增刊论文不得送审。转评以后晋升高一级职务或高级职务转评送审论文必须有1篇(部)是任现职务以来发表的。

2、为提高教师论文论著质量和科研水平,从今年起申报正高职务,论文论著限填8篇(部);申报副高职务,论文论著限填5篇(部);省部级及以上和厅局级及以下科研项目各限填5项。
3
、申报高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代表作,均须送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2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其中至少2名教授)。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2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校外专家鉴定(其中至少1名为正高级职务,1名教师系列职务)。
4
、论文、论著等送审、鉴定工作,一律由党院办人事按规定程序分送,不得自行指定鉴定专家。

三、报送材料严格按规定执行,申报副高职务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考核表》中所填专著和论文必须是20051010日前已正式出版发表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所填专著和论文必须是2005915日前正式出版发表的。相关表格要求用A3A4纸打印一份,并附软盘,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1610前,各系(部),各部门组织报名,个人填写《职称评审申请表》上交材料,各部门对申报人员所交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审核申报人员是否完成教学工作量、是否具备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等。在此基础上,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科研、管理能力作出全面的鉴定,提出部门推荐意见,确定推荐上报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按要求整理好,报党院办人事办公室。

2、经资格审查认定以后,论文、论著等送审、鉴定;考虑到论文送审院校暑期放假等原因,送审论文请务必于620交党院办人事,同时党院办人事于615发放《评审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考核表》等。先按要求填写草表,统一交党院办人事审核后再填写正式表。(填写要求另通知)

3、学院中评委在920前完成评审、审核工作。9月底完成学院上报工作。

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工作量大,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学校要求各系(部)、各部门本着对学院负责、对评审对象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好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

党院办·人事

二○○五年六月一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5年06月01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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