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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不详  来源:科研
  发布时间:2005年08月17日 14:26  浏览:
关于申报200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和科技计划部署的原则要求,为引导、支持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发活动,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与服务,现就2006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受理的科技计划项目类别

1.2006年省科技攻关计划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

2.2006年省属科研院所专项研究开发项目、科技产业化项目和科技条件建设项目。

3.2006年省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1.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要求属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攻关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实施的条件和目标可行。按不同技术管理领域,可分为工业项目、农业项目、社会发展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软科学项目五类。

2.院所研究开发项目、科技产业化项目和科技条件建设项目:仅限纳入省科技厅科学事业费预算管理的省属科研院所申报。研究开发项目按重点科研和一般科研项目条件申报;科技产业化项目要求有明确的产业化目标,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改善院所科研基础条件而进行的更新仪器设备、实验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可申报科技条件建设项目。

3.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要求技术先进、成熟,在全省有较好的推广前景。

三、项目申报推荐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合理布局的总体原则,为进一步完善省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我厅对2006年度的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自由申报、限额推荐制度。

限额推荐项目数主要依据各部门、各单位所辖范围内科研单位的数量及研发水平与能力,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并适度参考以往年度的立项情况确定(各部门限额推荐项目数详见附件1)。各部门、各单位可按2:1的比例推荐重点科研项目和一般科研项目,并遵循以下原则审核、推荐项目:

1.公开透明的原则。我厅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公开项目申报有关信息后,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向所辖范围内所有科研单位公开项目申报信息,并组织项目申报,要明确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布项目申报条件、初审推荐程序、办法及结果。各部门不得将我厅下达的推荐项目指标数简单地等额分解下达。

2.公平公正的原则。凡具备项目研发与产业化能力、符合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和科研人员,均可以申报项目。各部门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员应一视同仁,不得论资排辈,要鼓励支持优秀的年轻科技人员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各部门、各单位推荐项目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的项目数应占全部推荐项目数的1/3以上。

3.择优推荐的原则。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申报项目的重要性、创新性和可行性,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严格的初审和评价,择优排序推荐。

4.统筹兼顾的原则。各归口管理部门推荐项目要突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同时也要统筹兼顾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科技发展需要,统筹兼顾高技术产业发展和区域支柱产业提升的需要。

5.防止重复申报和加强信用管理的原则。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计划类别申报。对“十五”期间立项、按合同规定应该完成、但仍未验收或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得推荐;对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目前尚未完成科研任务的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

四、申报方式

各类项目均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外网(网址:kjt.zjinfo.gov.cn)“科技计划”页面“在线填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各类计划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书面申报。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还须报送与电子版内容(网上提供打印功能)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详见附件3),要求用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

五、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及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各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省(部)属科研院所和有关高等院校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推荐。

各项目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送给指定的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给我厅。各类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化归口管理。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均实行分级受理、逐级审核推荐的管理程序

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受理、审核和推荐上报所在地各单位申报的项目;市科技局负责受理、审核和推荐上报市本级直属单位、所在地的省(部)属单位、所辖各县(市、区)科技局上报的项目;省级部门(集团公司)负责受理、审核和推荐上报本系统内各单位申报的项目;省(部)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负责受理、审核和推荐上报本单位及下属各机构申报的项目;省科技厅受理各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集团公司)、省(部)属科研院所、有关高等院校和其他直报单位推荐上报的项目。

(二)网上申报推荐要求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推荐工作,其中市、县(市、区)科技局还须同时在电子政务内网完成推荐工作。具体操作详见省科技厅外网科技项目在线申报系统用户手册高级管理员篇。

(三)书面申报推荐要求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盖章,并对推荐项目按计划类别分类汇总和排序。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出生年月、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向省科技厅申请经费等7栏,上报时须加盖公章。除部门自留备案份数外,须向我厅上报项目申报材料各一式两份。

六、单位申报项目和部门推荐上报项目时间

1.各项目申报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报送项目材料的时间为2005年8月11日至8月31日。

2.各归口管理部门向我厅推荐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时间为2005年9月1日至20日。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联系人:

综合计划处:丁峥嵘(电话:0571-87054019);

省科技信息院:刘君、毛秀珍(电话:0571-85214237、87054081)。

附件:1.各部门、各单位重点科研和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推

荐项目数

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3.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二○○五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科技 项目 申报 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5年8月9日印发

附件1:

各部门、各单位重点科研和一般科研项目限额推荐数

序号 单位名称 项目数
1 杭州市科技局 100
2 温州市科技局 50
3 绍兴市科技局 50
4 金华市科技局 50
5 嘉兴市科技局 40
6 湖州市科技局 40
7 台州市科技局 40
8 丽水市科技局 40
9 衢州市科技局 30
10 舟山市科技局 30
11 浙江大学 310
12 浙江工业大学 85
1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35
14 浙江理工大学 35
15 浙江工商大学 30
16 中国计量大学 30
17 宁波大学 30
18 浙江师范大学 30
19 浙江林学院 25
20 浙江科技学院 25
21 温州医学院 20
22 浙江中医学院 20
23 浙江海洋学院 20
24 省农业科学院 55
25 中国水稻研究所 20
26 中国农科院茶叶研究所 20
27 中国林科院亚林所 20
28 国家海洋局海洋二所 20
29 其他省级部门、高校、院所 各10

附件2:

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1.会员注册

(1)如果您还不是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的会员,请在网上申报系统登陆页面下方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会员注册工作。注册方法详见申报系统登陆后首页上“帮助”栏目;注册信息必须准确。

(2)您完成注册工作后,需等待您的项目依托单位管理员对您注册的信息进行核实认证。请留意您在注册信息中填写的电子邮箱。等接到依托单位管理员确认您成为正常用户的email后,便可进行网上申报工作。

2.登陆系统

当您成为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网上申报会员后,您就可用经确认的用户名在申报系统登陆页面登陆进入省科技厅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

3.填写申报信息

当您登陆系统后,在填写申报表前应首先填写包含了用户身份证号、学历学位等基本信息的申报信息。请您在登陆系统进入申报系统主页后,点击页面右边黄色的“申报信息”填写您相关的申报信息。填写方法详见申报系统登陆后首页上“帮助”栏目;申报信息必须准确。

申报信息发生改变后应及时修改。

4.填写项目申请表

(1)在“网上申报”页面上点击“点此进入在线填写>>>”进入申请表第一个栏目“项目情况”的填写。

(2)“项目情况”填写完毕,在保存提交后,在“网上申报”网页中点击申报材料中诸如承担单位等其他未填写栏目,填写相关内容。每个栏目的内容填写完毕必须点击相关页面的“保存”按钮进行提交。

(3)用户可以随时点击申报材料各栏目对其中的内容进行修改。

5.上传附件

在“网上申报”页面上点击“上传附件(可行性报告)”,上传与该项目相关的可行性报告。

6.查看项目申请表

用户在申请表填写过程中或结束后,在“申报记录”页面上点击“草稿箱”或“已提交”,选择相应申请表进行查看。(注意:这里只能浏览申请表内容,但不能进行修改操作)

7.分次填写

用户不必在一个时间段完成申请表中所有栏目的填写工作,未最终提交的申请表将保存在草稿箱中,供用户再次填写或修改。用户登陆后,在网上申报系统主页点击“草稿箱”进入“申报管理”页面,在草稿箱中获取已填写过的申请表,点击该申请表即可对其进行修改或继续填写。

8.提交项目申请表

申报表的所有栏目填写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上红色的“点此提交”,系统将提交该申请表。提交以后的申请表将等候上级管理员审核,普通用户对该申请表只能进行查看,不允许再作任何修改。

9.打印纸制申请表

在提交申请表后,系统在Acrobat软件中打开申请表,点击打印图标按钮打印申报表。提交的纸质申报表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若两者存在差异,以网上材料为准!

10.网址和IP地址:公网为kjt.zjinfo.gov.cn(IP地址为202.107.204.8),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网络情况选择进入。
11.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网上办公管理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刘君、毛秀珍,联系电话:0571-85214237,87054081。

附件3:

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一、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四、项目预期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用或产业化前景)

五、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

六、计划进度安排

七、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八、经费预算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5年08月17日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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