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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05日 16:37  浏览:
各系部、各班级:
良好的学风是一个学校校风的主要内涵和标志,是学校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是确保育人质量的重要基础。今年是我院争创“全国示范性高职院”的关键时期,为配合争创示范性高职院活动,使我校学风更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学风建设月”活动。望各系部、各班级及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落实各项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06年4月5日— 2006年5月10日。具体分以下三阶段:
第一阶段:4月5日—14日宣传动员。
第二阶段:4月15日—5月8日优良学风创建阶段。
第三阶段:5月8日—10日“学风建设月”总结。
二、活动主题
诚信守纪 严谨求实
三、活动目标
通过此次“学风建设月”活动,查找我院学风上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以制度规范和强化管理,提高广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促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习纪律,提高学习质量”,营造严谨求实的学习氛围,同时,强化“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为学生创造宽松、和谐、愉快的成才氛围。
四、活动时间及内容
时 间
内 容
组织单位
4月5日—10日
各系召开学风建设月动员大会
系书记
4月10日—14日
各班组织以“创优良学风”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包括各类评比标准学习)
班主任
4月5日—10日
学生处、各系、各班做好加强学风建设宣传海报、黑板报、橱窗等宣传工作
4月5日-5月10日
2005级早晚自习检查
学生会学习部
4月5日-5月10日
学风建设督察,开展日常学风建设检查工作,设立日常检查台账,作为学风建设评比依据。
教务处、学生处、各系书记、辅导员
4月10日—14日
通报黄牌警告学生
教务处
4月14日(暂定)
学风建设座谈会(教师、学生)
教务处、学生处、各系
4月18日
“建优良学风,从我做起 ”大型签名活动
学生会学习部
4月中旬
作弊学生教育大会
学生处、各系
4月中下旬
“ 大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辅导”讲座
教务处
5月初
“零作弊、零补考”主题教育
班主任
5月中旬
专业技能竞赛
各系至少组织一次专业技能竞赛或比赛
9月初
“优良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表彰大会
四、学风建设月实施具体要求
1、学风建设是一项需要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长期工作,希望全院师生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投身学风建设月的活动。班主任是班级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以学风建设为中心,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工作方针,教育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风建设。
2、各班学生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认真查找班级学风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讨论如何营造良好的学风,结合实际,开展以学风建设为主题的班团活动、学习结对“一帮一”互助活动、加强晨读、晚自习、课堂纪律及考勤工作。
3、学生党员和各级学生干部在学风建设月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积极带头和骨干作用,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主动配合任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发挥先锋模范和桥梁纽带作用。
4、严格常规管理,整顿学习纪律。要突出抓好:(1)从学生上课、自习、实验等常规管理着手,保证正常的学习时间,努力杜绝学生通宵上网、夜不归宿现象。(2)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制度。(3)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学生预警制度和留、降级制度。对违纪、黄牌警告、留降级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找学生谈话,与其家长沟通,要有书面谈话记录和学生本人签名。(4)从抓拟达到留、降级学生的学习为突破口,对这些学生的学习、生活进行多角度关注,分析原因,整改提高;对那些经教育无效的学生,实行劝退。
附:关于开展“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评比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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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四月三日
附件:
关于开展“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月”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勤奋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敢于创新”的优良学风,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的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条件
(一)“学风建设先进班级”评比条件
1、班主任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班主任每周至少一次深入学生,了解情况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积极响应学校号召,认真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有周密的活动计划、落实工作有记录,活动有特色、效果好;
3、全班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的、积极的学习态度和良好的学习风气;
4、课堂秩序好,学生认真听讲,迟到、早退、旷课率低于系部总平均率,班务日志和班级考勤记录完整;
5、学生能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实验、设计等任务;
6、班级学习成绩领先于同类班级,考试、考查不及格人数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5%;
7、遵守校纪校规,全班同学无考试作弊现象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8、英语和计算机等考试的通过率名列同年级前茅。
9、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的文明创建活动,全班有一个以上的宿舍被评为“十佳文明宿舍”。
10、全班同学诚信度高,无恶意欠费现象。
(二)“学习标兵”评比条件
1、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月”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道德品质优秀;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各门课程成绩都在良好以上;
5、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
6、综合素质评测成绩在班级名列前六,智育列班级前三,曾获校一、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7、积极参加计算机、外语等考试,并通过各项等级考试。
(三)“学习进步奖”评比条件
1、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月”活动,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2、经过本人刻苦努力,专业学习有明显进步。每门课成绩在及格以上,且本学期的学习总平均成绩明显高于上一学期的学习总平均成绩,智育进步超过10名以上。
3、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评比办法和时间
(一)评比办法
1、对照评比条件,由班级和学生个人填写《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申请审批表》、《学习标兵申请审批表》、《学习进步奖申请审批表》,经班级评议、班主任签字后报系部审核,申报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必须同时提供8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打印)。
2、经系部审核公示后,报学生处公示、复核。
(二)评比时间:各系上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10日。
三、奖励办法
(一)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原则上按照各系班级数的10%评定,每个班级奖励1000元;学习标兵按照各系学生数的2%评定,每人奖励200元;学习进步奖按照各系学生数的3%评定,每人奖励200元。
(二)学风建设先进班级由学校颁发奖状,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申请审批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有关要求
1、各系、各班要充分认识开展“学风建设先进班级”、“学习标兵”、“学习进步奖”评比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评比工作,进一步激发学生的荣誉感和紧迫感,努力把学生的注意力吸引到学习上来。
2、各系、各班在评比过程中必须认真对照评比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同时,评比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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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四月三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6年04月05日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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