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浙江工贸学院首届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活动

作者:团委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8日 07:54  浏览:
浙江工贸学院首届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活动
通 知
为了调动广大同学参与数学建模活动的积极性,激发数学兴趣,增强数学应用能力,培养创新精神,进一步促进学风建设,并为2007年我院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选拔队员,院团委决定在社团文化节期间举办我院首届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07年3月5日(星期一)~2007年3月11日(星期日).
2. 报名地点:数学建模协会(学生活动中心)
3. 联系人:邢哲永(13616668723,短号668723),饶燕飞(13588355844)
4. 参赛对象:大一、大二学生.
5. 竞赛时间:2007年4月下旬
二、培训
为了提高参赛同学的数学建模能力,基础部理科教研室准备于2007年3月17日开始举办数学建模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
参照《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规则》(见附录)进行比赛.共2个题目(C题、D题),参赛组从2个题目中选择1个,在3天内完成,竞赛3天期间学院提供计算机教室.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4个
二等奖:8个
三等奖:16个
成功参赛奖若干.对所有获奖者给予一定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五、竞赛组织
主办:院团委,基础部理科教研室.联系人:王积建(13819736296,短号666296)
承办:学社联,数学建模协会.联系人:邢哲永(13616668723,短号668723)
浙江工贸学院团委
2007年3月3日
附录:《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规则》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规则
一、学校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3人,专业不限.参赛队员必须是普通高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得参加.参赛队员正式进入赛场时,应向赛场巡视员交验本人学生证,竞赛期间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二、各参赛学校的竞赛组织工作应由专门指定部门负责,并要设一名学校竞赛负责人。
三、各参赛学校教师可以从事赛前辅导及有关组织工作,但在赛期应主动回避参赛队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参赛队员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赛后也不能参加评阅工作。
四、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及其它有关工具,并可离开赛场查阅各种相关资料,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讨论。
五、各参赛队按规定时间在学校所选定的场地完成竞赛工作,竞赛试题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启封发给各参赛队,巡视员、学校竞赛负责人和参赛队员代表应在< <竞赛情况登记表>>上签字。
六、竞赛结束时,各参赛队应按规定时间准时交卷。收卷时巡视人员、学校竞赛负责人和参赛队员代表仍要在< <竞赛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
七、答卷要求:统一要求使用A4复印纸答题。密封后的答卷其任何部位均不得出现校名、参赛队员姓名及其它暗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答卷。
八、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向各参赛学校选派巡视员,代表组委会巡视赛场,监督并执行赛场纪律,各参赛学校应予以工作支持。
九、参赛时间为三天,赛后应及时将密封好的试卷送交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逾时不交,将取消其评定资格。
十、严肃执行竞赛纪律,在竞赛期间,如发现教师参与,队于队之间交流,不按规定时间发卷、收卷和泄题等,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对于违犯规章制度的人和事,竞赛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7年03月08日 07:54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 维多利亚老品牌网址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