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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的通知

作者:团委  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31日 14:50  浏览:
各系团总支、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各班团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16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我院实际,2007年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学生社会实践的项目申报已经开始。各系根据本系的专业特色,立足温州,面向全国,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创新创业相结合,认真做好今年学生社会实践的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发挥我院大学生在我院创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中的作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把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以培养大学生的职业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为着重点;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 组织形式
以系、学生社团、班级(团支部)、党总支(党支部)等学生组织为单位或个人自由组队申报立项,组建院级2007年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25支。小分队统一冠以“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大学生赴××(区域)××(活动内容)”的名称。
三、 活动内容
200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实践团队应按照《全国示范性高职院遴选方案》的有关要求开展,紧密与大学生职业教育、专业实训、实习内容相结合,着力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可以围绕以下几个主题开展活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宣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专业实践、创业实践、农技推广、爱心帮困、社区调查、环境保护、社区文明共建、乡镇团建、文艺下乡、支教扫盲等活动。做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专业实践、课程实践相结合,与就业创业相结合,要结合温州经济、社会、科技和学院的文化、科研发展状况,因地制宜的开展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力争在形式上有创新,在内容上有特色,在成果上有突破。1、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
四、立项原则
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活动形式、内容等情况,院团委审查,择优立项,兼顾平衡。立项的小分队可申报全国、全省、院级重点团队。
五、立项进程
1、6月10日前上交立项申报表(附电子文档)。各系申报团队不得少于2支。
2、6月中旬为评审阶段。
3、6月中下旬确定院级社会实践小分队名单,并公布。
六、立项要求
1、实践计划要求
具体化:选定活动内容,确定实践课题和活动计划。
专业化:根据实践地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充分利用学科优势。
书面化:写成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于6月10日前与立项登记表一同上交院团委。
2、团队要求
立项团队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团队设领队一名。各团领队在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团队成员由领队严格把关。
院团委
2007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7年05月31日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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