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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人力)  来源:党院办(人力)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27日 15:47  浏览:
各系(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8〕119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2008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作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社会能力,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二、 评审依据
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8〕119号)。
2、《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3、《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2008年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细则》
三、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政策
(一)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1.规范和完善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制度。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性意见》(浙教高教〔2007〕33号)要求,统一按ABCDE五个等级对教师进行教学工作业绩考核,考核结论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
2.完善教学成果与科研成果等效评价机制。教学成果奖项、教研教改项目、精品课程等在专业技术资格评聘中与科研成果、科研项目一视同仁。
3.重视实践教学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承担实践性教学任务,包括指导学生实验、实训、实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高校教师应积极承担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学校规定的要求担任班主任、学生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二)积极引导教师服务于“创业创新”
1.推进高校自主创新。各学校应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教师积极投身“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实践活动,力争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促进科研资源服务教学工作需要,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创业创新型人才。
2.重视专利成果,保护知识产权。充分调动高校教师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有市场前景的研发成果及时申请国内外专利。加强专利成果转化,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
3.鼓励高校教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各高校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大力支持教师多领域、多渠道地开展服务地方工作,充分认可在校企合作和服务地方(特别是长年为欠发达地区提供科技服务)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
(三)继续贯彻分类指导原则
1.根据高等学校不同的办学类型和人才培养规格,继续实行分类评审。各高校要根据高校办学类型和人才培养规格,结合高校教师的工作特点,着眼调动和激发教师从事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积极性,对不同类型、不同专业的教师提出分类评审的要求。
2.高职高专院校专任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相关专业的技术或工程实践经历,任职期内原则上须有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合作研发或指导学生实习等经历,累计达6个月以上。
(四)紧密结合高校岗位设置和聘任制改革工作
各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和完善教师岗位设置方案,逐步实施以岗位聘任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职务聘任制。淡化“身份”评审,强化岗位聘任,实现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由重身份、重评审、重资格向重岗位、重聘任、重考核转变。
(五)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学风建设
严格执行“师德、学风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科学的师德、学风监督机制。各学校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对申报者的申报资格、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对评审结果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应认真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或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对参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如与上述作假、舞弊行为有关,应予以严肃处理。
(六)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对公共体育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用业务素质、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察其教学质量、科研业绩、奖励荣誉、训练竞赛成果以及社会影响等各方面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省人事厅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相关规定。
按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分别获得3个或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关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的其他免试条件仍分别按浙人专〔2006〕58号、浙人专〔2007〕80号文件执行。
(八)继续扩大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
从2007年起,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由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资格须经学院中评委推荐,统一委托到浙江大学评审。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由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图书资料专业技术高级资格须经学院中评委推荐,统一纳入省教育厅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目前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拥有教师、教研、实验、工程、图书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教师、教研、实验、工程、图书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权。为规范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对于属于学院中评委评审、推荐系列范围内的申报人员未经批准擅自委托校外评审机构评审的,评审结果不予承认。
四、评审工作有关具体规定
(一)根据《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申报或转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研究、实验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方可申报。
(四)学历、任职年限未达到评审要求须破格申报,但一般不允许学历和任职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近三年(学年)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必须有一年为A,对于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特别突出者,教学工作业绩考核也须连续为B以上。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研究、实验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必须有一年为“优秀”。
(五)因岗位变动,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不经转评,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不经转评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师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为加快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经商省人事厅同意,从今年起高职院校在教学岗位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符合相应评审条件的,允许兼评与现工作岗位紧密相关的另一专业技术资格,原专业技术资格予以保留。聘任时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为准。
(七)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现任党务干部、共青团干部、学生管理专门干部及学生辅导员,可以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专职从事“两课”教学的教师纳入哲学政治学科组评审。
(八)2008年度浙江省高校公共体育教师量化考核评价体系及量化表格仍按2007年度标准执行。
(九)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08年10月10日(高级)或2008年9月15日(中级)前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科研项目需注明立项号;表彰奖励的内容应与本人拟聘职务岗位的专业相一致。
(十)关于送审代表作: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2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3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在职校外同行专家鉴定(其中至少2名教授)。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须将2篇(部)及以上代表作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在职同行校外专家鉴定(其中至少1名为正高级职务,1名教师系列职务)。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代表作送审。
(十一)申报高校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实验技术系列正高职务,论文论著限填8篇(部);申报副高职务,论文论著限填5篇(部)。
(十二)按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分别获得3个或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关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的其他免试条件仍分别按浙人专〔2006〕58号、浙人专〔2007〕80号文件执行。
(十三)关于岗前培训、教学工作量、年度考核及引进人员现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等方面的要求仍按原规定执行。
(十四)报名时间安排:6月27日至7月4日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专业资格申报推荐表》(推荐表以及其他表格材料可到校园网“信息服务系统”—人力资源栏目下载)。
五、 评审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按规定程序进行评议推荐。
2、强化学风要求,倡导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克服学术上的急功近利和浮躁作风,坚决抵制学术腐败和弄虚作假行为。对违反职业道德、学术道德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3、申报对象要如实反映自己的情况,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规范上报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和逾期申报的材料,人力资源部将不予受理。
4、为顺利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人力资源部将认真做好咨询和解释工作,咨询电话为:88330395(外线),8395(内线)。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人力资源部
2008年6月27日
附件: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8年06月27日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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