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08年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人力)  来源:党院办(人力)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4日 09:01  浏览:
各相关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发〔2008〕99号)精神,现将2008年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
二、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到学校(院)的具有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省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所在市人事部门和我厅审核后,送省人事厅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相应的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如持有的是非技工院校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在技工院校任教,在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并换发我省的相应资格证后,还需转评为技工院校教师系列)。
三、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
四、2008年5月1日起,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
五、今年开始,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不需上交纸质照片,要将自己的一张数码照片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job@mail.zjitc.net 由学院统一打包发送至省劳动厅。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50K以内。照片的文件名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六、在技师学院、成教学院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在9月10日之前将相关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
送审材料清单
一、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二十一份(规格为A3纸),须打印;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
四、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含年度考核);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六、学历证件、现职资格证书和聘书、技术等级证书(申报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应是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有刊号)的本专业论文、论著等材料。
八、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人力资源部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8年09月04日 09:01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 维多利亚老品牌网址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