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及条件要求
(一)申报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检朴;
6、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申报国家助学奖学金
1、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检朴。
6、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二、名额分配
我院2008年度“国家奖学金”名额8个,“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54个,“国家助学一等奖学金”名额指标204个;“国家助学二等奖学金”名额458个。一等助学金在特困学生中评选,二等助学金在贫困生中评选。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见下表:
系 别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一等奖学金 |
国家助学二等奖学金 |
汽机系 |
1 |
26 |
34 |
77 |
电子系 |
1 |
18 |
25 |
57 |
信息系 |
1 |
27 |
34 |
78 |
经贸系 |
2 |
39 |
52 |
116 |
管理系 |
2 |
27 |
36 |
80 |
轻工系 |
1 |
16 |
21 |
48 |
基础部 |
0 |
1 |
2 |
2 |
合计 |
8 |
154 |
204 |
458 |
注:1、五年一贯制05级学生仅能参加学院助学奖学金评选。
三、奖励金额
类别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助学一奖学金 |
国家助学二奖学金 |
奖励金额(元) |
8000元/年 |
5000元/年 |
3000元/年 |
1500元/年 |
四、申报国家、省政府、学院助学奖学金要求和评选程序:
1、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和条件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评选。要在学生中搞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同学在助学奖学金的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真正形成一种勤奋学习、自强自立的良好氛围。
2、各系需在限额指标内进行评审,不得随意增减名额。
3、各系评审并确定名单后,组织学生认真填写相应申请表及备案表(所有材料除签名外,均需打印)。
4、请各系于10月22日前以纸制和电子版形式报送以下材料:
国家奖学金材料:(1)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审批情况表(一式二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合并在一个文档上);(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个系汇总名单一份);
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审批情况表(一式二份,合并在一个文档上);(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个系汇总名单一份);
国家助学金材料:(1)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国家助学金初审获奖学生审批情况表(一式二份,合并在一个文档上);(3);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个系汇总名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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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