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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09年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作者:高职所  来源:高职所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18日 15:44  浏览: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6号)精神,今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将采取“推荐+备案”的办法组织实施。现就2009年立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全省高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立足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引导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解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关注教学中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勇于改革,大胆实践,积极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努力推进高等教育实现新跨越。

二、立项方式
2009年的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将采取“推荐+备案”的办法进行评审,将立项的项目分成两类:一类项目是省指定的项目,由省确定立项范围和选题,面向全省高校公开申报,由省组织委托相关机构推荐。二类项目是学校自行确定的项目,省按前几年立项情况,下达每所高校推荐的项目数(附件3),由学校组织评审拟立项的项目,报省审核确定。
三、立项的主要内容
一类项目立项的主要内容与选题:立项重点将更加关注对人才培养途径及过程的改革与实践,着力解决“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以教学方法的改革作为教学改革、提高质量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最终实现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改革,改变当前大学教学普遍存在的“灌输式”为“启发式”教学,改进学生学习方式,努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高等职业教育要融“教、学、做”为一体,真正实现“做中学、做中教”,切实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以下选题可供参考:
1.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前提,改革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整合课程教学内容,扩大学生自主选择空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结合专业特点和具体课程教学实际,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讨论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改革及各类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性教学方法的设计与实践;
3.以能力评价为导向,研究科学的学生学业评价方法,突出过程性、发展型、个性化评价理念,拓宽学生成才通道;
4.以实验教学模式、内容改革和创新、综合、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发为切入点,探索适应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实验教学体系,真正形成一批综合性、设计性、可推广的创新实验项目;改革实验教学及实验室管理方式,增强实验室开放力度,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
5.以全面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理念为出发点,加强高校与企业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合作,探索合作培养、共建基地、共同质量评价等多样化的产学研结合方式,实现学校人才供给与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对接。
6.以提高学生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促进基于学生自主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质量保障体系及教师考核评价机制。
二类项目由学校根据各自学科专业布局、特色培育、教改需要等因素自行确定立项范围和选题。
四、立项数量及经费投入

一类项目立项150项,每个项目资助2万元,学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配套;二类项目立项150项左右,经费按省资助标准由学校安排。
五、项目评审和管理
今年一类项目将委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暑假期间组织公开交流、公开答辩确定推荐项目,与对07年省立项的教改项目中期检查一并进行(检查方式调整为项目负责人公开汇报、答辩交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高校在组织学校推荐评审时,也适当开展交流、答辩,提高立项水平。二类项目评审由学校按各自制定的办法进行,上报省教育厅前应有公示环节。一类、二类项目均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申报,由省统一公布,按相同要求统一管理、统一验收。项目管理均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执行。
六、一类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此项改革可以专业、课程、实验室、教学基层组织等为单位进行试点,形式可多样,范围可大可小。立项的项目重在实践探索。浙江大学申报8项,其余本科院校每校申报4项以内,独立学院每校申报1项以内,高职高专院校每校申报2项以内。独立学院一、二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独立学院专任专职教师。前三年已立项但至今年5月底前未经我厅审核结题的省教改项目负责人今年暂不申报(含一、二类项目)。申报学校请认真填写《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改革实践类)》(附件2)纸质平装一式5份,并连同《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一类、二类分开制表)(附件1)1份,于6月22日前送我厅高教处。联系人:雷炜,电话:0571-88008982。
二类项目的申请表可用原《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学校也可重新制定。
附件:1.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一类、二类)
2.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改革实践类
3. 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09年二类项目申报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项目申请书.doc

补充说明:
浙江工贸学院教师请将填好的申请表在6月12日之前提交到高职教育研究所徐德华老师收。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9年05月18日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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