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09年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院办(人力)  来源:党院办(人力)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3日 09:53  浏览:
各相关人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09〕22号)精神,现将2009年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
二、2008年5月1日起,凡年满45周岁人员在申报技校系列专业技术职格评审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其它免试条件仍按《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执行。
三、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
四、申报技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要将自己的一张数码照片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job@mail.zjitc.net 由学院统一打包发送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采用“jpg”格式,文件大小50K以内。照片的文件名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
五、在技师学院、成教学院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可以报名。报名人员请于9月28日之前将《个人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交至党院办(人力资源)。
附件2:材料清单
一、材料清单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二、《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规格为A3纸),须打印,一式一份;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规格为A4纸,),须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
四、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含年度考核);
五、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报告;
六、学历证件、现职资格证书和聘书、技术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七、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有刊号)的本专业论文、论著等材料。
八、有效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党院办(人力资源)
2009年9月22日
责任编辑:lx 最后编辑:2009年09月23日 09:53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 - 维多利亚老品牌网址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